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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技術學程 簡介

關於生物技術學程

*106年11月13日 106學年上學期整合學程會議通過

學程開始日期:八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。

實施對象:本校大學部修畢一學年課程後之學生。

學程目的: 本學程旨在提供完整的現代化生物科技教學與訓練, 使參加本學程的學生于修畢學程後,具備生物技術專業能力,增加研究或就業的競爭力。

發展重點與特色:提供完整生物科技及實用性之知識

課程系統:

  1. 需修畢核心課程(必修9學分)及選修課程,總學分數:至少15學分
  2. 選讀學程學生,所修習之學程課程中,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、雙主修及輔系之課程。
  3. 選讀學程之學生,每學期選課仍應受限修學分之限制,並需於修業年限及延長修業年限內修畢。
  4. 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依本校相關規定申請核發學程證書。

申請修習學程

申請日期: 依照學校行事曆規定日期申請修讀本學程。
申請資格: 需修畢普通生物學、普通化學、普通物理學,成績及格,或有學分者。
一、 下載整合學程申請表單或至註冊組拿取
二、 附上歷年成績單正本
三、 所屬系所主管審查→加修學程負責人審查→教務處登錄

申請程序:

整合學程線上申請系統:

教務處 → 學生專區 → 整合學程 → 整合學程線上申請系統

備註:

一、 由各系彙整申請名單及已修課成績單送交選讀學程之負責人,經彙整審核資格同意後,送教務處核定後始可修讀。
二、 經核准修習整合學程之學生名單,至遲於整合學程申辦期限結束後二週公告。

申請學程證書

修滿選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得申請核發學程證書。同學填寫「整合學程證書申請表」後,送教務處注冊組彙整即可。

如何申請科目抵免?

已修過類似之科目(課程名稱無需完全相同,惟其內容大綱應與本學程規劃者相符), 得經所選修學程相關課程教授同意,辦理抵免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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